涉外婚姻补领结婚证的程序

婚姻登记构造为涉外婚姻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理当依照初审、受理、察看、发证程序进行。相符补发条目的,赐与补发;不相符补发条目的,不予补发并就地向当事人诠释原由。

一、初审

初审是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表明进行初阶稽查,咨询部分根本本相。

二、受理

(1)两边当事人填写请求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因声明书需在婚姻登记员眼前本人亲身签定,于是不行提前申领。

(2)婚姻登记员监视并署名。

三、察看

(1)稽察证件、表明质料能否齐备、有用;

(2)讯问关联状况;

(3)查证结婚登记记实能否失实。

四、补发

(1)经查证确认失实、合适补发条目的,赐与补发;

(2)不符合补发条目的,不予补发并就地向当事人注明原由。

婚姻登记罗网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受理前提的,不予受理,但该当为当事人供应相关司法咨询服务。

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请求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复婚发作厘革的,不予补发结婚证,可由婚姻登记结构出具婚姻登记纪录证实。

五、时间和用度

办理时间:一个月内办理告竣或即时办理(相符补发条目的,也有就地补发结婚证)

收费圭臬:此刻补领结婚证已经不收取工本费了

看完上文的讲解后我们知道,涉外婚姻补领结婚证的程序是一个杂乱的流程,所以要了然涉外婚姻补领结婚证的程序,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升高经济耗损,保险自个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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