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多久可请求婚姻无效

无效的婚姻从头至尾无效,是以婚姻无效的,当事人能够随时向法院请求婚姻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景况】有下列景况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绝成亲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拆除的法令结果】无效的可能被拆除的婚姻自始没有法令约束力,当事人不还有佳偶的权益和职守。同居时期所得的财富,由当事人订交措置;订交不行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应无偏差方的纲领占定。对重婚招致的无效婚姻的财富措置,不得损害正当婚姻当事人的财富权柄。当事人所生的儿女,合用本法关于爸妈儿女的规矩。

婚姻无效可能被撤除的,无误差方有权央求损害赔偿。

二、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差异是甚么

1、变成的来历不一样。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娶妻的本色要件,背离娶妻的禁止性前提而变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缺欠婚姻适当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觉而变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分歧。可打消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及优劣关联人利用。可打消婚姻的请求权仅由当事人利用,主要是为了尊敬当事人的志愿,假如当事人情愿保持这种关联,任何人不得提议打消该婚姻。

3、哀求权的存续时期分歧。无效婚姻能够在婚姻无效起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议哀求揭橥婚姻无效,而可撤除的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提议哀求撤除。假如当事人被犯科束缚人身自由,应自回复复兴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议,领先法定克日,当事人撤除婚姻的哀求权即消失,不得再提议撤除婚姻的哀求。

以上即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根据民法典的章程,无效的或许被撤消的婚姻自始没有执法约束力,当事人不还有佳偶的权力和职守。于是婚姻无效的,当事人能够随时向法院请求婚姻无效。假如需求执法方面的帮助,读者能够到94学问网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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