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协议书

被赡养人:

程某,男,68岁,地点: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村落民组。

何某,女,68岁,所在:户口属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现住花元村新农组。

赡养人:

程某荣,男,45岁,所在: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村落民组。

程某明,男,39岁,所在: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乡下民组。

董某安,男,44岁,所在: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

董某军,男,38岁,地点: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

为保护暮年人合法权益,宏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古板良习,施展家庭养老的基本功用,推进家庭和好、融洽,真实保险暮年人的老年生活,凭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暮年人权益保险法、民法典等有关规定,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签署家庭扶养公约如下:

一、奉养内容:

1、被赡养人何某自发与被赡养人程某在罗岭镇花圃村新农组共同生活。

2、被赡养人程某的生活等所有用度由其俩儿子程某荣和程某明配合承当,与董某安、董某军无关。

3、被赡养人何某的生活费由其子董某安、董某军合夥累赘,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币为3000元,总计6000元。此米饭钱分正月和尾月两次付清。

4、若是被赡养人何某染病需入院治疗,其用度均由其俩儿子董某宁和董某军配合承当。与被赡养人程某的俩子程某荣、程某明无关。

5、被赡养人何某终老的所需一概用度也整个由其子董某安、董某军经受,与被赡养人程某的俩子程某荣、程某明无关。

二、附则:

1、本和议为永久性契约,供养人必须确切遵从,供养联系不存在时为天然中断日。

2、赡养人不施行本和议商定仔肩的,情愿领受依法强制施行。

3、本制定由村(居)委会监视奉行。

4、本和谈可经法令公证。

5、本合同未尽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车晚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公约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赡养人(署名):

被赡养人(具名):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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