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承继合用的边界

转承继是两个承继的络续:先是承继人直接承继被承继人的遗产,再则是死亡的承继人的承继人博得原应由已死亡承继人承继的遗产。

(1)转承继和代位承继还有相似之处:

?都有继承人已死亡的真相;

?都是由原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的继承人博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③况且都是在死亡的继承人没有吃亏继承权情况下爆发的。

(2)转承受和代位承受的不同

转承继和代位承继的不同也是显着的,转承继是承继的络续,而代位承继只是有一次承继;转承继是直接承继,而代位承继则是间接承继,紧要体目前三个方面:

①发作的原形遵循分歧。转秉承基于秉承人后于被秉承人死亡的原形;代位秉承则是基于秉承人先于被秉承人死亡的原形。

②承受人的范畴不一样。转承受人能够是被承受人的后进直系血亲,也能够是被承受人的其他法定承受人,他们依各自承受按序加入转承受,况且转承受人还能够是遗言承受人。代位承受的代位承受人只能是被代位承受人的后进直系血亲,即后代、孙后代、曾孙后代等。

③合用范围不一样。转承受既可合用于法定承受,也可以合用于遗言承受。在遗言承受开始后,遗言承受人在未博得按遗言应承受的遗产前死亡,就合用转承受。代位承受是法定承受的填补和独特形势,不行合用遗言承受的承受体式格局。

④承袭遗产的历程分歧。转承袭是承袭开始后遗产分裂前死亡承袭人所享有的承袭遗产应继份额的权力,转给他的承袭人承袭,属于第二次承袭。代位承袭则是代位承袭人代庖被代位承袭人的职位或承袭依次而承袭被承袭人的遗产,属于间接承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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