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征询:对甲士提议的仳离诉讼应在那处处置?

功令询问讼师解答:

非武士对武士提议的仳离诉讼,若是武士一方为非文职武士,由被告室第地人民法院统治。

仳离诉讼两边当事人都是甲士的,由原告室第地可能原告住址的团级以上单元驻地的人民法院统带。

第一,佳偶两边都是武士的,其离异诉讼由原告居处地或许原告地点的团级以上单元驻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第二,佳偶两边有一方是武士的,武士对非武士提议仳离诉讼的,由原告室第地人民法院统率;原告室第地与往往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往往居住地人民法院统率。

第三,佳偶两边中有一方是文职甲士的,即部队文职干部的,非甲士一方提议仳离诉讼的,由原告室庐地人民法院治理;原告室庐地与往往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往往居住地治理。

第四,佳偶两边中有一方詈骂文职武士,即现役武士的,非武士一方提议离异诉讼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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