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神经病能否属于无效婚姻

不属于。民法典规定了三种婚姻无效的情况:1、重婚;2、有阻止完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阻拦匹配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诠释(一)

第十七条当事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轨则的三种无效婚姻之外的情况苦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该当判定采纳当事人的诉讼苦求。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生计毛病为由拿起民事诉讼,见地撤除结婚登记的,见告其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可能拿起行政诉讼。

二、婚姻无效的公法前因有哪些

1、婚姻无效自始没有法令约束力,当事人不还有伉俪的权益和仔肩。

2、同居时期所得的家当,由当事人公约拔除;公约弗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顾问无过失方的纲领判断。

3、对重婚招致的无效婚姻的资产解决,不得侵扰进犯正当婚姻当事人的资产权利。当事人所生的子息,合用民法典关于爸妈子息的划定。

4、婚姻无效或许被撤除的,无差错方有权苦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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